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部署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发布日期:2008-09-21 浏览次数:526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部署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本报北京920日讯 (记者 陈永辉)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919日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并对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作出部署。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主持会议并讲话。

王胜俊说,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精辟分析了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到新水平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深刻阐述了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的要求和主要任务。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于我们推动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级人民法院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努力把全国法院广大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确保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始终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忠实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政治责任与司法责任。

 王胜俊指出,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当前,我国发展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对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发展形势总的是好的,但也面临着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其中与人民法院工作密切相关的是,司法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与此同时,人民法院的队伍建设也面临许多新课题新考验。如果不抓紧采取措施解决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必将对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特别是长远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王胜俊强调,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人民法院工作特别是解决人民法院一系列重要问题的指导方针。各级人民法院要努力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到新水平,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依靠和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着力把握司法工作的规律、创新司法工作的理念、转变司法工作的方式、破解司法工作的难题,坚持司法公正与司法高效相统一、司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王胜俊强调,深入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关键是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使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法院干警,努力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上取得新的突破;要坚持突出实践特色,努力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新的突破;要坚持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在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的进展;要坚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努力在改进司法工作作风上取得新成效。

 王胜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党组织要按照中央的目标要求,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认真谋划。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级人民法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发挥示范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进一步奠定重要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

 在京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和有关部门副局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