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发《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发布日期:2008-10-07 浏览次数:363


      本报北京8月27日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扎实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是人民法院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工作规划的重要举措,是今后5年人民法院加强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实施办法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把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提出了今后5年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目标。

    实施办法还对今后5年人民法院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深入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切实抓好实施办法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