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溢油事故海洋生态损害索赔取得重大进展

发布日期:2012-04-27 浏览次数:615


本网北京4月27日讯 记者蔡岩红 据国家海洋局透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海洋生态损害索赔工作目前取得重大进展。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计支付16.83亿元。其中,康菲公司出资10.9亿元人民币,赔偿本次溢油事故对海洋生态造成的损失;中海油和康菲公司分别出资4.8亿元人民币和1.13亿元人民币,承担保护渤海环境的社会责任。

  国家海洋局表示,上述资金将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用于渤海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渤海入海石油类污染物减排、受损海洋生态修复、溢油对生态影响监测和研究等。

  2011年6月4日和17日,位于渤海中部的蓬莱19-3油田先后发生溢油事故,对渤海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损害。根据国务院要求,由国家海洋局牵头成立了溢油事故联合调查组,经调查认定,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是造成上述溢油事故的责任方。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赋予的职责,国家海洋局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了海洋环境监测和生态损害评估工作,综合利用多种监视监测手段获取了大量监测数据,并结合历史资料,依据相关标准对溢油事故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害进行了全面评估。

  在此期间,国内17家科研院所参与了监测评估工作,来自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农业部、国家能源局、中国科学院及石油行业等部门和系统的海洋、环境、石油、地质、法律、安全等领域12位院士和50余位专家,对监测数据、评估方法和结果进行审查,最终形成了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海洋生态损害评估结论,为依法开展海洋生态损害索赔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溢油事故发生以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明确要求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解决好溢油事故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害问题,切实保护渤海生态环境。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为溢油事故海洋生态损害索赔工作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国家海洋局作为依法监督管理海洋环境保护的职能部门,按照中央部署,从维护国家海洋生态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努力推进海洋生态损害索赔工作。

来源: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