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主任安超应邀进京参加法律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3-08-05 浏览次数:299


我所主任安超应邀进京参加法律研讨会

应清华大学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华商研究中心、最高检方园律政杂志社邀请,安超主任于201383日下午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会议室参加“招商引资与长期投资合同保护”法律研讨会。同时应邀嘉宾有:王保树(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崔建远(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刘鹰(清华大学华商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前美国小企业署高级经济学家)、龚繁荣(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金剑锋(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范志明(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副长)等专家教授。

与会专家学者就(1)地方政府公布的招商引资文件及相关承诺的法律性质、(2)招商引资文件及相关承诺中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内容的规定是否构成投资合同的一部分、(3)长期投资合同中专用性资产投资和“套牢”的法律救济、(4)长期投资合同的独立性与法律保护等四主题法律问题发表不同意见和认识。

安超在会上的发言获得与会专家学者很高的评价和认可,会后各位专家学者纷纷与他交换名片,以便进一步交流。

睿正所行政部

0一三年八月五日

附:合影照片

(与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崔建远 合影)

(与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副长 范志明 合影)

(与清华大学华商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前美国小企业署高级经济学家 刘鹰 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