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副主任王宏律师参加安徽省优秀律师疗养

发布日期:2012-11-01 浏览次数:351


我所副主任王宏律师参加安徽省优秀律师疗

依据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组织优秀律师休养、疗养的预备通知》(皖律协[2012]9号)通知,我所副主任王宏律师以安徽省优秀青年律师的身份于2012年10月30日参与了赴陕西休养、疗养活动。
本次活动由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音邦定带队,成员包括淮北、亳州、芜湖、六安、合肥五地律协同志。此次活动的亮点是,我们代表安徽省律师协会看望了安徽省派出的“1+1”法律援助女律师张永宁律师。张永宁律师来自于马鞍山市,已过52岁,是从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位置上退休,转战律师行业参加“1+1”法律援助活动的律师。通过法律援助地西安市未央区的司法局副局长介绍,我们了解到张律师到达后,通过开展普法讲座,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时不遗余力的奔走于家庭、法院、看守所,向未央区法律援助管理提建议等行动,践行着“1+1”法律援助者的承诺。作为安徽律师同行,深感骄傲!

睿正所 行政部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