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律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的案件三罪被减为一罪起诉

发布日期:2012-04-21 浏览次数:390


李勇律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的案件三罪被减为一罪起诉

安徽省某市区一行政执法局原局长涉嫌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受贿罪案件侦查终结后被依法移送至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李勇律师受该原局长近亲属的委托作为辩护人参与该案的审查起诉,提交了具体而又详实的辩护意见,并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据该原局长构成前述三个罪名。经过辩护人的依法工作,该区人民检察院日前认定,该原局长的行为不构成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现仅以受贿罪一个罪名提起诉讼追究该原局长的刑事责任。
该原局长的近亲属近日已经委托李勇律师作为其本案一审期间的辩护人,并要求辩护律师继续勤勉尽责,依法维护该原局长的合法权益。

2012年4月21

睿正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