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正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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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超名誉主任(第一、二届主任) · 创始合伙人 · 一级律师

教育背景:中国政法大学

专业领域:建筑房地产和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重大商事争议解决诉讼及非诉)

执业理念:睿智护法,正义维权。做人是做好律师的前提,勤勉尽责、优质高效是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

移动通信:13865918868

固定电话:0551-64566168

邮箱地址:aclawyer@163.com

  • 主要业务领域
  • 教育背景
  • 执业经历
  • 代表业绩
  • 所获荣誉
  • 社会活动

诉讼业务:

参与商事争议解决(建筑房地产、公司法律纠纷、金融融资法律纠纷、国际贸易等)诉讼代理(以中级法院以上法院办理案件为主)、商事仲裁、重大复杂疑难且影响较大的刑事辩护。


非诉业务:

公司:公司设立、公司并购、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

项目:大型公路、桥梁建设项目、大型工程项目招投标、成片土地开发、PPP项目等。

房地产:重大房地产项目招投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转让、法律风险评估等。

金融:投资融资、银团贷款、政府贷款、国际融资、保险等。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在职研修——北京大学民营经济学院EMBA

在职研修——香港金融学院金融学课程

在职研修——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学研究生课程




(1)成功参与国企改制、资产重组、公司收购兼并、股权转让、融资投资、房地产开发全程等项目活动,为委托人提供增值高效的法律服务。


(2)曾担任过由中纪委、省纪委查处并移交相关司法机关承办的多位行政官员司法官员涉嫌受贿案、国有企业老总涉嫌贪污案,中央电视台省电视台连续关注过的毒品案及其他较有影响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被告人的刑事辩护人,并成功地维护了委托人合法权益。

重大刑事辩护案件:近年来,成功辩护曹亚东(原巢湖市党校校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涉嫌受贿二审案、徐波(原颍上县委书记、阜阳市政协秘书长)、李桂年(蚌埠市管委会主任、城建公司董事长)涉嫌受贿一审案等等。有多起被告人被一、二审法院判决宣告无罪,其中有马明永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一审、合肥中级法院二审,均判无罪)、刘斌(原为利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涉嫌贪污案(被亳州市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王克俭涉嫌受贿案(被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判决无罪)、刘士军涉嫌嫖宿幼女案(被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判决无罪)、柴新宇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案(被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判决无罪)等;有数起从死刑立即执行改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中有韩刘志涉嫌贩卖毒品案、王文杰涉嫌贩卖毒品案(案涉毒品近42公斤)等案件;有多起减轻从轻处罚,其中陆珍权非法制造爆炸物案被全椒县法院一审判决11年有期徒刑(其他律师辩护),被滁州市中院二审改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因此,受到当事人及家人一致的好评并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重大商事争议案件:曾代理在中级法院、省高院、最高法院审理的争议在几个亿甚至几十亿元的重大商事争议诉讼案件,并取得令委托人满意的效果。其中,代理某跨国公司顾问单位协助南非大律师起诉纳米比亚国家总统、财政部长、交通部长、纳米比亚机场公司机场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争议标的近5亿美元);代理海亮集团公司诉合肥某国有公司股权收购纠纷两个案件,争议标的分别是5亿、6亿元左右;代理永辉超市诉安徽某商业上市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标的在2亿多元);代理著名国民党高级将领张治中之女张素久女士(在国际国内享有较高声誉的美籍华人),成功以非诉讼方式解决有较大影响的国际投资纠纷案;成功代理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外汇贷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近4亿美元)。


(3)法律顾问:担任合肥市人民政府、安庆市人民政府、合肥当代英赫置业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公司等数十家政府、大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慈善公益:积极参与公益性活动,连续数十年长期或个人或带领睿正律师进行慈善捐助,得到业界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曾受上海东方法治“网上面对面”栏目、安徽省电视台(新闻聚焦、第一时间)、合肥电视台等媒体的邀请,就一些社会热门的法律问题,作公益性讲座。


做法律实务的同时,特别注重法学理论的研究,不仅长期在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做研究员、兼职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还在省级以上法学杂志上发表数篇法学专业论文。


“合肥市十佳律师”、“安徽省优秀律师”

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的《方圆律政》“2014年律政年度刑辩律师”

“合肥市政府优秀常年法律顾问”

“合肥市政协优秀政协委员”

“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度优秀校友”。

社会兼职:安徽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安徽省第十二届政协文史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委员、民建安徽省委常委、民建安徽省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合肥市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律硕士中心兼职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合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兼职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法学教授、安徽省人大监察和内司委立法司法咨询专家、安徽省人民政府省直效能建设监督员、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执法执纪监督员、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专家顾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监督咨询专家、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执法执纪监督员、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三精案件“评审专家、安徽省律师协会第八届、九届理事、合肥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第五届副会长、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安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安徽省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安徽省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等。